见白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风雨小说网www.czxsl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我说没说过,再跑就打断你的腿?”

清朗愤怒的男音入耳,简舒禾脚踝处传来入骨痛感,睁开眼。

一只指骨如玉的手捏着她的左脚踝,缓慢搭在茶几上。

陌生奢华的别墅,没有摄像机,没有第三人。

她明明参加完综艺录制,开车回家时偶遇去墓园的前任霜狗,便好奇多看了几眼。

就这么几眼,喜提车祸并昏迷。

醒来被陌生男人威胁打成残废!

脚踝被压着抽不回来,惊慌感袭来。

“别折我腿!有话好好说——”

顺着自己脚踝往上望去,一张五官精致叠加少年感的脸映入眼帘。

“你是……?”

“池望,”男人肤色冷白,剑眉星目,似乎洞悉她的小心机,眼露嘲弄,“简舒禾,少给我装失忆转移话题。”

——池望。

结合面前男人的名字与话语。

简舒禾意识到自己穿进了一本名为《偏宠我》的玛丽苏团宠文。

成为书中同名同姓的短命炮灰,还是个舔狗!

书中的女主简茉,是娱乐圈流量小花,更是影视剧里白月光的具象化。

有四位优质男配爱她爱得死去活来:

温润导演许赫章、狠厉霸总秦肆言、绿茶厨神刘书鹤、病娇运动员池望。

面对他们的示爱,简茉舍不得拒绝伤害他们,态度暧昧不明,直接导致整本书的基调都是雄竞。

可女主终究是男主的。

爱而不得的男配们,退而求次,将跟简茉有三分相似度的原主当成替身。

一边用原主舒缓思恋之情,一边又瞧不上她,各种折磨羞辱。

书中描写原主是娱乐圈里的十八线,隔三差五蹭简茉的热度与话题,刷刷存在感。

评论区一旦出现辱骂她的评论,很快就会被删掉。

网友们称她为删茶姐。

除此之外,原主嫉妒简茉能得到男配们的爱,多次伤害她,都以失败告终。

因为简茉像是绑了拼哆哆系统,每次对她的伤害总是差那么一点。

被惹毛的简茉略施小计,将原主与四个男配纠缠不清的事曝光。

被自己瞧不起的替身玩弄,男配们勃然大怒,展开残酷报复。

原主遭受极端的网暴羞辱攻击,成为荡.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重回93,这个奶爸背景有点深

重回93,这个奶爸背景有点深

肥胖的加菲猫
纨绔子弟秦长荣浑浑噩噩一辈子,直到父母老去才幡然醒悟,只是光阴逝去,徒留遗憾........ 想起曾经的过往,秦长荣猛地想起二十五年前,自己还有个女儿,只是药物开始起了作用,意识开始模糊...... (小说纯属虚构。)
言情 连载 123万字
1992:老爹带小三卷钱跑路了

1992:老爹带小三卷钱跑路了

白菜秧子
方明本来应该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富二代,人人艳羡的人生赢家。 然而老天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,自己的老爸竟然带走小三跑了,只给他们母子三人留下了二十万的债务。 重新回到1992,方明只想说,二十万而已,洒洒水了!
言情 连载 56万字
年代小福妻带着空间嫁糙汉

年代小福妻带着空间嫁糙汉

楠楠回家了
身在末世的徐滢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回到了上辈子的十八岁! 好在随身空间里全都是她扫荡超市的战利品,不仅有衣食住行,还有各种武器药品。 这下徐滢乐坏了。 在这个物资短缺,生活贫困的年代,足够她让全家过上好日子。 别人家重男轻女,老徐家却一直把徐滢当掌上明珠娇养着,上辈子一把好牌打稀烂,重来一世,徐滢脚踹渣男,手撕绿茶,保护家人,顺便找了村里最凶的糙汉子! 霍辰性格孤僻,面带凶相,小娃子见了哇哇大哭,偏
言情 连载 114万字
六十年代,我有铁饭碗

六十年代,我有铁饭碗

花落止乎
注:无穿越,无重生,有小小金手指 江如玉因为一个工作名额和隔房堂妹打了起来 她伤了额头却意外有了一个可以签到就得物资的‘系统’ 还看到了一本不知道是谁意淫出来的书 书里的她和两个弟弟结局都是凄凄惨惨 江如玉不信命 她偏要活的很好,嫁的很好,也要过得很好 几十年后 而她,不仅是远近闻名的企业家 还儿孙满堂,生活幸福又顺心 反之,那个处处跟她对比的堂妹 却被孩子嫌弃,丈夫抛弃,成了孤家寡人
言情 连载 42万字
倾狐

倾狐

寻星的阿靑
那年在鹭鸶节小雪中,白卿卿孤身站在雪中,任凭雪花不停落在身上。 眼前的废墟黑漆漆的,散发着焦糊的味道,白卿卿脸上都是泪水,她的眼睛又红又肿,可见是方才痛哭了一场... 一把印着莲花的油纸伞悄然打开,撑在白卿卿身旁。 “别着凉了。” 白卿卿回头望去,伞下站着他,一身青蓝色的衣袍,眼中满是关切,银白色的长发用一枚青玉发冠束在脑后。 “多谢公子,只是心中想念外婆,不知不觉,就走到这来了。”白卿卿垂下头,
言情 连载 135万字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东风栩栩
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,他想跟她做朋友。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,却反败为胜,从此一鸣惊人,成了他的朱砂痣。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,出走他乡,被众多仰慕者纠缠,他说:“你如果给我个名分,那就不用打一架了。” 她说,“喜欢一个人,像是中了诅咒,满心满眼都是她,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,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,对她有求必应......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,诅咒自然就解除了。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?你说世间有
言情 连载 41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