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白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风雨小说网www.czxsl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九月五日,凌晨三点多下了一场秋雨,畅夏园的树叶簌簌飞落在地,秋意浓浓。

简舒禾被一阵杂音吵醒,艰难睁开眼皮,瞥见霜序举高手在顶柜上找东西。

衣服上缩,露出一截精瘦的腰。

简舒禾将脑袋缩进被窝,准备再眯一会。

好不容易再次衔接刚才的梦,被子被拉开。

“阿禾,醒了么?”

他这个时候怎么这么没眼力见?

“别吵,我要再眯一会。”

“帮我看看今天穿什么衣服去见准岳父岳母,嗯?”

简舒禾很懊悔昨晚通知他这事。

以至于他很晚入睡,很早醒来。

“窗外天还没亮呢,不急。”

简舒禾翻了个身,用屁股对着他。

下一秒,霜序直接连人带被子抱起来,强行让她站立。

简舒禾反骨,硬是软着身子往床上倒。

霜序无奈,只能让她倒在自己怀里,细密的轻抚落在她秀发上。

熄了让女友给自己穿搭建议的心思。

被这么一番折腾,简舒禾那点瞌睡因子跑了,拉着霜序去衣帽室。

屋内全是霜序的衣帽鞋。

挑选了十来分钟,她将选好的衣服裤子塞霜序怀里:“去换上。”

霜序换好后低头打量:“会不会太亮眼?”

正红皮质短外套,黑色直管裤,整体少了些沉稳气,更显活力阳光感。

他担心给岳父岳母一种不可靠的坏印象。

见简舒禾换了套正红毛呢收腰鱼尾长裙,他脸都快笑烂了。

原来是要跟自己穿情侣装!

看着镜子前的二人,他装淡定掏出手机拍合照。

简舒禾见到镜头,立马与他十指相扣,含情脉脉望着他。

咔嚓!

这一幕定格成经典。

霜序直接将照片设置为手机壁纸。

越看越喜欢。

简舒禾本就肤白貌美,被正红色一衬,更是比春日桃花还秾艳。

“阿禾,我们都穿红色,像不像结婚?”

“我们有夫妻相。”

霜序嘴角压不住上扬。

吃完早餐,霜序将购买的礼物塞入后备箱。

一个小时后,两人抵达简文朵音家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重回93,这个奶爸背景有点深

重回93,这个奶爸背景有点深

肥胖的加菲猫
纨绔子弟秦长荣浑浑噩噩一辈子,直到父母老去才幡然醒悟,只是光阴逝去,徒留遗憾........ 想起曾经的过往,秦长荣猛地想起二十五年前,自己还有个女儿,只是药物开始起了作用,意识开始模糊...... (小说纯属虚构。)
言情 连载 123万字
1992:老爹带小三卷钱跑路了

1992:老爹带小三卷钱跑路了

白菜秧子
方明本来应该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富二代,人人艳羡的人生赢家。 然而老天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,自己的老爸竟然带走小三跑了,只给他们母子三人留下了二十万的债务。 重新回到1992,方明只想说,二十万而已,洒洒水了!
言情 连载 56万字
年代小福妻带着空间嫁糙汉

年代小福妻带着空间嫁糙汉

楠楠回家了
身在末世的徐滢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回到了上辈子的十八岁! 好在随身空间里全都是她扫荡超市的战利品,不仅有衣食住行,还有各种武器药品。 这下徐滢乐坏了。 在这个物资短缺,生活贫困的年代,足够她让全家过上好日子。 别人家重男轻女,老徐家却一直把徐滢当掌上明珠娇养着,上辈子一把好牌打稀烂,重来一世,徐滢脚踹渣男,手撕绿茶,保护家人,顺便找了村里最凶的糙汉子! 霍辰性格孤僻,面带凶相,小娃子见了哇哇大哭,偏
言情 连载 114万字
六十年代,我有铁饭碗

六十年代,我有铁饭碗

花落止乎
注:无穿越,无重生,有小小金手指 江如玉因为一个工作名额和隔房堂妹打了起来 她伤了额头却意外有了一个可以签到就得物资的‘系统’ 还看到了一本不知道是谁意淫出来的书 书里的她和两个弟弟结局都是凄凄惨惨 江如玉不信命 她偏要活的很好,嫁的很好,也要过得很好 几十年后 而她,不仅是远近闻名的企业家 还儿孙满堂,生活幸福又顺心 反之,那个处处跟她对比的堂妹 却被孩子嫌弃,丈夫抛弃,成了孤家寡人
言情 连载 42万字
倾狐

倾狐

寻星的阿靑
那年在鹭鸶节小雪中,白卿卿孤身站在雪中,任凭雪花不停落在身上。 眼前的废墟黑漆漆的,散发着焦糊的味道,白卿卿脸上都是泪水,她的眼睛又红又肿,可见是方才痛哭了一场... 一把印着莲花的油纸伞悄然打开,撑在白卿卿身旁。 “别着凉了。” 白卿卿回头望去,伞下站着他,一身青蓝色的衣袍,眼中满是关切,银白色的长发用一枚青玉发冠束在脑后。 “多谢公子,只是心中想念外婆,不知不觉,就走到这来了。”白卿卿垂下头,
言情 连载 135万字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墨先生拉我入红尘

东风栩栩
她无意中帮了他的母亲,他想跟她做朋友。 她在酒会上被有心为难,却反败为胜,从此一鸣惊人,成了他的朱砂痣。 她经历一系列变故,出走他乡,被众多仰慕者纠缠,他说:“你如果给我个名分,那就不用打一架了。” 她说,“喜欢一个人,像是中了诅咒,满心满眼都是她,控制不住地去追求她,无微不至的去关心她,对她有求必应......然而等到这份喜欢耗得差不多了,诅咒自然就解除了。你说一个人的喜欢能维持多久?你说世间有
言情 连载 41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