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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个是霜序过年玩鞭炮……”

毛榕榕还沉浸在介绍中,捻起相册一角准备翻页。

“等等!”

简舒禾将那本相册拿到自己面前,认真打量那张出院照片。

霜序逆光而站,比女生还细皮嫩肉,眼睛乌黑明亮,旁边的指示牌有写雅七医院这四个字。

简舒禾一颗心悬起来,眼里波光粼粼。

霜序屏气呼吸,见简舒禾连发丝都写着专注,生怕她会嫌弃二十岁的自己。

简舒禾看清照片右下角的时间,缓缓望向霜序,艰难拼凑出几句话。

“你记得么,我曾跟你说,我十六岁生过一场重病,差点死掉。”

霜序点头。

“我那年住的医院,也叫雅七医院。”

霜序脑中碎片化的信息,在这一瞬间拼凑起来。

自己比简舒禾大四岁。

自己捐造血干细胞时,简舒禾正好十六岁。

捐造血干细胞,很多事需要保密。

他依稀记得自己麻醉半醒半昏时,主治医生跟其他医生聊天,说受捐者很幸运,熬到了自己的出现。

医院那个月,只收了一个十六岁女生。

手术成功后,护士给了他一封信,说是那女生写的感谢信。

霜序腾地一下站起来,疾步往楼上走。

后来嫌慢,甚至跑起来。

霜序在书房到处翻箱倒柜,非常急切。

那封信,他从未看过。

一来医院不让双方见面,二来自己从未想用捐赠恩情来谋利。

出院后,那封信,被他随意扔在一隅。

家里的雇佣,不敢乱扔不在垃圾桶的纸张,为了房屋整洁,肯定会小心放在某个位置。

这是霜序敢肯定的事。

可惜当时那个雇佣退休回家养老了。

霜序里里外外翻了三遍,连简舒禾在门外喊他,都没听见。

沮丧之际,看见门外的简舒禾,他下意识走过去,大腿不小心撞倒几本书。

一封信从书页里滑落。

霜序小心打开那封信,生怕呼吸将信里面的内容全部吹掉。

【恩公你好,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,落笔时却不知从何处谈起。】

【确诊后,我每天乖乖吃药化疗,可恶魔不愿放过我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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